一条咸鱼十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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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 在二十四岁学会花钱

二十四岁,我学会了花钱

 

小的时候,我是一个画风清奇的娃。

别人家的娃在橱窗门口哭唧唧地拽着爹妈的裤腿死活都要买什么什么,而我妈则会在带我出门之前嘱咐我:“想要什么就拿啊——”

我不知道这么清奇的画风根儿在哪儿,但我确实从小就不爱花钱。上小学的时候家里每周给我五块钱的零花钱,我每月掰出三五块钱买杂志,剩下的统统放在钱包里一动不动,只非常偶尔地在周末奥数课的课件买上五毛钱的香菇肥牛或牛羊配。

后来上了高中,科协有个去南极的活动,跟着科考船走,有中科院的大牛带路。我抓肝挠心地想去,但仔细一看价格,要八万多,立刻就犹豫了。

八万,不用掰指头我也知道是五位数,但我直到上了大学,买三位数的东西还是要咬牙跺脚的。因此当年我非常忐忑地嗫嚅着对我爸妈说:“我们学校有个去南极的项目,就是要八万块钱。你们说我去不去呢?”

我爸妈说:“你想去就去。”

所以我就没去,然后我就后悔到了现在。

工作之后某次聊到我妈的同事去北极玩了,她突然就想起我高中这档子事儿了。问我:“你当时没去南极,是不是有钱的因素啊?”

我“嗯”了一声,心想,全是钱的因素。

我妈说:“嗨,你想去就去啊,咱家不土豪,你天天往南极跑我们供不起,就这么一趟还是妥妥的,过了这村没这店啊。”

我心想我不止过了那个村了,都快跑出二百里地去了,早八百年您怎么就不给我这么一个准话儿呢。

然而现如今,我跑出了十万八千里去在英国落了地了,手里不仅有换成英镑的生活费,还有工作一年多攒下的不少存款,我仍然不会花钱。

前些日子我陪同学逛街,我们俩在同一个瞬间看上了一双彪马的板儿鞋。这双鞋是米白色的,鞋带的质地有点像丝绸,鞋面上刺绣着一排小花,贼好看。

就是这个价格吧,打完折七十磅。

我和同学看了看价签,同时转身,一步三回头地走掉了。

同学住得离这家店远,眼不见心不烦,没两天就忘记了。可我一礼拜要路过这家店八回,每一回都要挣扎一番买不买。

它确实有点贵,但着实好看,我更是喜欢得爱不释手。

我妈说:“买了吧,算我的,要不我现在让你爸给你打点钱——”

因为刚来时和我爹就打钱问题闹得天翻地覆,我现在一听打钱就头疼,赶紧说:“好好好我去买了,别给我打钱!”

话都这么说了,我就拿着鸡毛当令箭地去店里了。

结果店员小哥哥拿着pad划拉了半天,告诉我,对不起,没有这个号了。

此时距我第一次看见那双鞋已经过了一个多月了。

我于是就死心了,可又忍不住要想,如果我第一眼看见它就买,肯定是有号的。

可错过了就是错过了,过了这个村儿,就别想找到这家店。

这双鞋终于让某些道理从“字儿”变成了我脑子里的东西,比如真正喜欢的东西,没有真的贵到需要咬牙跺脚才能买的地步,最好早买早踏实。

要不多的像南极那趟,后悔十年;少的像这双鞋,后悔一个月。

前两天我去某牌子的工厂店买冬天的鞋,又看上了一双靴子,黑色系带带点跟的小皮靴,价格在一派二三十磅乃至十几磅里高得鹤立鸡群,要六十五磅。我抬手就想把它放回架子上,可想起那双惦记了俩月还是没买到手的板儿鞋,我又拎着它坐下试了试。

大小合适,就是我从来不穿带跟儿的鞋,有点不太会走路。

跟我一起去的朋友说:“就这么点儿跟儿,穿两天就会走了,死不了。”

我瞪了她一眼,不得不承认她说得对。

于是我拎着它付了钱,拿回家摆上了鞋架。

这两天降温,我终于开始穿靴子了,这双带跟儿的靴子让我穿着在宿舍附近踩了三天就被我穿去了学校得瑟了,一点毛病都没有。

“你看,”我对自己说,“钱放在手里又不能生蛋,该花还是要花的嘛。买回来也是要用的,又不是摆设,几块钱利息的事儿委屈俩月,何必呢。”

我把靴子在木地板上踩得咔咔响,感觉自己在二十四岁这一年,终于学会了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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