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咸鱼十洲

杂食上天,什么都吃

[随笔]最可怕的事是不知道自己的无知

我一向以为自己是见过天高地厚的。

关于天高,我见过大一就被博导收入门下当博士使唤的,也见过大三没上完就手握微软和谷歌offer犹豫去哪好的。

关于地厚,我有远方亲戚在乡下,故而我幼时住过土坯房踩过黄土泥巴路,知道有人嫌一百块三双的鞋太贵,有人初中没上完就辍学打工。

我现在虽绝不对我不懂的事情在嘴里说上一句评论,但在心底是以为我的见识足够大了的。至少我不会像傻白甜一样觉得我国已经是发达国家了,也不会像公知一样觉得你国乙烷。

我知道人类有多牛逼,也知道战争有多可怕。

——我是这样以为的。

直到上个周末,乡下的亲戚进城来办事,我作陪去饭店请他们吃饭。我应当称呼表舅与舅妈的老两口带了三四个儿孙辈的坐在桌上,我的同辈和晚辈看起来与我无异,老两口却比我父母显得苍老许多,满脸沧桑的皱纹,说起话来嗓子沙哑得几近失声还非得要扯着脖子喊,点菜之前就从兜里掏出一叠豆皮放在转盘上叠声说老家的豆皮好吃,喊大家来吃。若是坐了大堂,这境况我怕是要坐立不安的,但既然是在包厢里影响不到别人,我也就由着他们去了。

后来酒过三巡,老辈们开始聊起过去的事情。表舅说:“那个时候我和三哥骑车上北京来找老姨(我姥姥),带着二百斤红薯,从东便门开始卖,一斤粮票给一斤红薯,给钱也收,一路卖到老姨家卖完了,能有二十多块钱。晚上到了老姨家里吃一顿白米饭,那时候我就想,什么时候我们这些老百姓晚上偶尔也能吃上白米饭,那这日子可就美了。”

现在他家里住着崭新的砖房,这趟进城来是因为新买了一辆好车来提车办手续。

我突然意识到尽管我的消费观憋屈到一件二十块钱的T恤穿四五年,让爹娘愁死怎么让我放开手脚花钱,我仍然是不知道“穷”是什么意思的——我既不知道原来身处北京城的我在一些人看来已经没有资格被称作“小老百姓”,也不知道原来在这个国家仅仅二三十年前晚餐偶尔吃上白米饭就是好日子了。

一块摇摇欲坠的砖头从我的认知之塔上落了下来,我拿着它不知道放去哪里好。

但我知道了我远没有自己以为的接近这个世界的真相。

Stay Hungry, Stay Foolish. 

不止是知识,它适用于认识这个世界的每一个方面。

(尽管乔布斯应该不是这个第一反应理解出来的字面意思但是总之它很上口我就用了一下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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